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伙企业法 > 特殊合伙企业 >

当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3-05-11 16:18:56 来源:法律法制网

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职工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有劳动合同的,提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交证明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卡等工资报酬领取的证明或者是单位同事的书面证明。

6、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提交劳动仲裁解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7、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8、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9、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最重要的一个程序就是工伤事故认定。要是对职工受到的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事故的话,那么也就无所谓进行工伤事故鉴定,更不要说对职工进行工伤事故赔偿了。

标签: 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处理依据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办理护照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近期免冠照片的尺寸是什么?
护照可以申请加急办理吗?申请加急办理都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欺诈怎么立案 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程序?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公司倒闭会牵连到个人财产吗?公司倒闭后债务怎么办?
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我国民法典代位权制度的弊端怎么分析?
公司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要写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是怎样的?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签订的技术合同有什么形式?签订技术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知识纠纷
1 刑法非法集资人数规定有哪些内容?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会坐牢吗?
2 劳动关系的种类有什么划分标准?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3 劳动关系有什么法律特征?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4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效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5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6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一万要交多少税?
7 投标前招标监督公证员要做哪些事情?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8 实践中合同变更申请书有什么格式?合同变更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公司法
债务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债务转让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几种?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的限制是什么?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工厂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有规定吗?
不服工伤赔偿判决书可以在上诉?民事判决生效后不赔怎么办?
信用卡到期了还能用吗?信用卡过期失效后该怎么处理?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吗?
能不能先离婚后要抚养权(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民事诉讼法21条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合同法
计件工法定节假日怎么算?计件工资的优缺点是什么?

2023-05-11

倾销是什么意思?倾销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表现特征?

2023-05-11

劳务派遣发生纠纷该如何维权?劳务派遣员工辞职应该怎么做?

2023-05-11

离婚了流产所在的单位已经交生育保险的可以报销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3-05-11

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二婚怎样避免前妻孩子争房产?

2023-05-10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诉讼是指什么?

2023-05-10

劳动纠纷
计件工法定节假日怎么算?计件工资的优缺点是什么?
倾销是什么意思?倾销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表现特征?
劳务派遣发生纠纷该如何维权?劳务派遣员工辞职应该怎么做?
离婚了流产所在的单位已经交生育保险的可以报销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二婚怎样避免前妻孩子争房产?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诉讼是指什么?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